各地、州、市科技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科技(教)处,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管)处,新疆军区保障部战勤计划处,中央驻疆企事业单位科技处,各社会力量设奖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提名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候选成果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kjt.xinjiang.gov.cn)、新疆科技成果管理网(www.xjkjcg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28日~10月10日。
公示内容包括:科技成果登记号、成果名称、成果简介、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完成人、评价表类型(见附件),候选成果按科技成果登记号排序。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所公示候选成果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提名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排序等有异议的,需在2023年10月10日前向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书面署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凡匿名异议或超出规定期限的异议,原则上不予受理。
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要求:同一人同一年度仅能作为一项提名成果的完成人参评自治区科技奖励;2021年、2022年获奖成果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奖励;用于支撑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并征求过所有未列为提名成果完成单位、人员的知识产权所有者(作者、发明人等)的同意,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出现。如发现与该要求不符的成果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因尚有纸质版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如后期审核发现与系统填报内容不一致及不符要求的成果将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张琼琳、万江春、阳延琴
联系电话:0991-3823762、3823583、3680722
传真:0991-3835442
邮箱:xjkjtcgb@163.com
附件:
自治区科技厅